可燃氣體是指:能夠與空氣(或氧氣)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nèi)均勻混合形成預混氣,遇到火源會發(fā)生爆炸,燃燒過程中釋放出大量能量的氣體。有些可燃氣體無色無味,發(fā)生泄漏時不易被察覺,為實現(xiàn)在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下限前發(fā)出報警信號,避免火災的發(fā)生,在有些場所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器,今天我們分享可燃氣體防火的相關內(nèi)容。
一、可燃氣體探測器設置場所
1.下列場所宜選擇可燃氣體探測器:
1)使用可燃氣體的場所。
2)燃氣站和燃氣表房以及存儲液化石油氣罐的場所。
3)其他散發(fā)可燃氣體和可燃蒸氣的場所。
2. 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tǒng)。
3. 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內(nèi)設置有LPG設備、LNG設備的場所和設置有CNG設備(包括罐、瓶、泵、壓縮機等)的房間內(nèi)、罩棚下,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器。
二、可燃氣體探測器的設置要求
1. 探測氣體密度小于空氣密度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頂部,探測氣體密度大于空氣密度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下部,探測氣體密度與空氣密度相當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可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中間部位或頂部。
2. 可燃氣體探測器宜設置在可能產(chǎn)生可燃氣體部位附近。
3. 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的保護半徑,應符合現(xiàn)行標準《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guī)范》GB 50493 的有關規(guī)定。
4. 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的保護區(qū)域長度不宜大于 60m。
三、其他防火措施
1. 電力電纜不應和輸送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可燃氣體管道、熱力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nèi)。
2. 可燃氣體儲罐(區(qū))的消防用電應按二級負荷供電。
3. 隧道內(nèi)嚴禁設置可燃氣體管道;電纜線槽應與其他管道分開敷設。
4. 當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有可燃氣體,易燃、可燃液體供應源時,啟動干粉滅火系統(tǒng)之前或同時,必須切斷氣體、液體的供應源。
5. 人防工程內(nèi)不得使用和儲存液化石油氣、相對密度(與空氣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氣體和閃點小于60℃的液體燃料。
6. 散發(fā)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宜采用輕質(zhì)屋面板作為泄壓面積。頂棚應盡量平整、無死角,廠房上部空間應通風良好。
7. 采用相對密度(與空氣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鍋爐,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8. 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管道嚴禁穿過防火墻。防火墻內(nèi)不應設置排氣道。
9. 電梯井應獨立設置,井內(nèi)嚴禁敷設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敷設與電梯無關的電纜、電線等。
10. 天橋、跨越房屋的棧橋以及供輸送可燃材料、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棧橋,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11. 當空氣中含有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時,水平排風管全長應順氣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設。
12.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穿過通風機房和通風管道,且不應緊貼通風管道的外壁敷設。
13.散發(fā)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和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采用不發(fā)火花的地面。采用絕緣材料作整體面層時,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2)散發(fā)可燃粉塵、纖維的廠房,其內(nèi)表面應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掃。
3)廠房內(nèi)不宜設置地溝,確需設置時,其蓋板應嚴密,地溝應采取防止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粉塵、纖維在地溝積聚的有效措施,且應在與相鄰廠房連通處采用防火材料密封。